华中师范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办理流程及证明材料模板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4日 15:42    点击: 次     文章出处:

探亲、旅游等因私出国境办理流程

   

1.个人填写审批表——》单位同意——》人事处受理初审——》人事处领导审核——》相关单位会签(保密办、组织部等)——》校领导审批(副处职及以上干部、正高及以上职称)  

补充说明:

教职工申请因私出国(境)的时间段,必须是非工作日时段,不得包含学校正常工作日。

确实因为特殊情况需在工作日时段出国(境)的,需办理请假手续(参见 http://www.wxsinuo.com/info/1050/2873.htm)。请假获批后,方可外出。


可线上办理,也可线下办理


副处以下管理岗人员正高以下专技人员工勤人员建议线上办理无需提交纸板材料,无需盖章,无需本人来行政楼更为便捷详见人事处主页——》网上办事大厅——》因私出国境申请。

http://www.wxsinuo.com/info/1017/2539.htm  

 

副处级及以上管理岗人员正高专技人员,建议线下办理,将申请表填写打印签字盖章后,交人事处220办公室。待校领导审核签字后,可凭人事处开具的证明领取集中保管的个人因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

       
 

2.所有审批程序完成后,人事处出具初次申领护照函件、每次港澳台签注同意函件。  

3.申请人去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证件和外国使领馆办理签证

注:需要学校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直接向学校办申请;需要在职证明、收入证明的,

请参照本页面附件提供的模板样式,填写好个人信息等相关内容,彩色打印后来人事处218办公室办理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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