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的时间段,必须是非工作日时段,不得包含学校正常工作日。可线上办理,也可线下办理。
办理签证时,如需要学校组织机构代码证,请直接到校办申请;如需要在职证明、收入证明,请参照此链接 http://www.wxsinuo.com/info/1050/2872.htm 提供的模板样式,填写好个人信息等相关内容,彩色打印后来人事处办理签字盖章。
线下办理,请下载本页面中的附件材料:
华中师范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2017.doc,填写打印单位领导审核盖章后,交人事处相关工作人员:
线上办理,请按照如下步骤在线提交(副处以下管理岗人员,正高以下专技人员,工勤人员建议线上办理,更为便捷)
一、信息门户(一站式服务门户)登录——>人事综合管理平台——>出国(境)申请——>出国(境)界面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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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国(境)界面展示——>个人申请——>新增——>填写申请表——>等待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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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6.4

三、所在二级单位领导审批
单位领导登录人事系统,进入出国(境)管理界面——>单位审核——>审批表——>提交“审核标记和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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