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资助青年教师开展科研工作,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从2006年起为新进或在职博士毕业(双证)或博士后出站的教师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由人事处负责管理。
2014年学校管理改革,教师科研启动经费的管理工作划归科研部统一管理。但是,2006-2013年部分教师还未报销完科研启动经费,剩余经费仍由人事处管理,并要求老师们于2015年年内财务决算之前报销完毕。请各单位通知到各相关老师。
1.个人按财务、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整理粘贴好报销票据;
联系人: 王 伟,行政楼218办公室,电话:8053(新进博士或博士后)
程 敏,行政楼225办公室,电话:8048(在职博士或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