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黄晓玫、马敏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教党任〔2017〕23号)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聘任黄晓玫同志为三级职员,聘期从二○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算起。
华中师范大学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