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推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和更新已有专家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4日 10:56    点击: 次     文章出处:

各学院(系、中心、所)、各流动站: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开展2016年推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和更新已有专家信息的通知》(中博基字[2016]17号)要求,请各相关单位推荐评审专家,并对已有专家信息进行核对和更新。中国博士后基金是我校青年教师和博士后科研人员申请和主持国家科研项目的重要途径,请各单位积极推荐上报符合条件的评审专家,并及时对已有的专家信息进行更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增专家推荐条件

各单位对符合以下资格条件的专家均可予以推荐:

1、为人正派,做事公正,热心博士后事业;

2、中青年专家为主;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部分一级学科可推荐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可推荐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一级学科包括:地理学,地质学,海洋科学,船舶与海洋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艺术学;

4、院士、学科领域和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学术带头人、有两个以上一级学科背景或有国内外博士后研究经历的专家优先。

二、系统中录入新增专家信息

1、专家所在单位有博士后流动站的,由流动站管理人员进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拟推荐专家信息,并提交到学校;

2、专家所在单位没有博士后流动站的,请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3),由所在单位于2月22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bsh@mail.ccnu.edu.cn

三、更新已有专家信息

1、各流动站管理人员进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认领属于本院的专家至本层级,发送邮件提醒本单位的专家更新信息或代专家更新信息。更新完成后,提交至学校。

2、需要更新信息的评审专家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点击“更新专家”,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并在线提交。

四、补充说明

具体系统操作流程和要求请查阅附件。请各相关单位于2017年2月22日前完成推荐专家和更新专家信息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史晓楠(67861165)

人事处(校博管办)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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